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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在电视剧里看到扮演官员的人坐在朝堂之上大喊一声:“拖出去大打几十大板”后,站在朝堂两边的衙役就会拿起他们手中的长棍子打犯人的屁股。其实这个场景和历史上真正的"打屁股"是有很大的出入的。
在古代,执行杖刑的衙役在拾起县太爷扔下的签子之后,先把犯人按在板凳或者地上,再由另外两个差人举起法棍一边打还要一边唱词:“一二三四五,皮肉受点苦。六七八九十,回去坐上席。再打二十板,郎中抢饭碗。”这些唱词有些是代代相传下来的,有的是衙役自己临时编的。受刑人犯的罪不同还会有不同的唱法,比如说打通奸的人一般唱的是:“昨夜搂着小娇娘,今天骑马(绑在条凳)上法堂,屁股挨了某十板,看你通奸不通奸。”
我们在电视剧里看到的杖刑通常只能听到受刑人因为太痛苦而发出呻吟的声音,可能是导演想着用这种手法更能渲染出节目的效果吧。那为什么古代的人要边打边唱呢?一是数着数目不容易打错,二是警示受刑人和旁边围观的人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
在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的话不仅要收到法棍鞭打的痛苦,还有脱衣裸体受杖。这对妇女来说不仅要承受身体上痛苦,还要受到精神上的折磨。有时候被仇家收买了衙役的话县官还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妇女裤子脱掉示众,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名曰"卖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这样的羞辱,回去后便自尽而亡。在某些妇女被执行杖刑之前自己飞快跑向朝堂的柱子或者墙,用头大力一撞,就这样自杀了就是因为受不了那种侮辱。而在电视剧里受罚的妇女都是穿着衣服受罚的,就算拉出去游街也会穿着衣服。
还有一种酷刑是针对官吏的,就是皇帝在朝廷上杖罚官员,是唐玄宗时期被人们发明的。这种刑罚比上面介绍的还要恐怖,因为它执行刑罚的法棍击人的一端削成槌状,而且是包有铁皮的,铁皮上还有倒勾,一棒击下去,行刑人再顺势一扯,尖利的倒勾就会把受刑人身上连皮带肉撕下一大块来。当时就有不少的官员死于这种刑罚之下,就算不死的也会落下个终身残疾。这种刑罚规定最高打到100下,但是这个规定并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只要打到了7、80下一般就死了,打到100下还能存活下来的人,历史上几乎没有记载。
所以说电视剧上面的情景有很多都是编剧自己改编的,完全反映不了真正的历史。现在的人们误解历史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受到了电视剧的影响。而人们关注得更多的却是电视剧,不是真正的历史,再这样下去,真害怕又一天人们会忘记真正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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