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由刘德华、李连杰主演的投名状上映。李连杰凭此片打败刘德华获得第27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主角奖。在投资近4亿人民币的《投名状》中,1/4的资金,也就是1亿元人民币用来“开销”李连杰片酬,而同为巨星的刘德华仅仅拿走1600万元人民币。
于是就有好事的媒体说了1个李连杰价值6个刘德华,可事实真是如此吗?首先我认为,刘德华和成龙、李连杰再本质上是不同类型的演员,不适合放在同一坐标体系内进行比较,作为一个非功夫明星,虽然演技饱受诟病,但刘德华本质上海市和周润发、梁朝伟一个级别的,在演技上完爆李连杰。
客观讲李连杰在国际上知名度确实比刘德华高,李连杰在国际上在好莱坞也算是一位响当当的中国艺人,所以才会在《投名状》里拿1亿的片酬。但刘德华贵在勤奋全能,除了演戏,在歌唱事业上刘德华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刘德华也是华语圈里唯一一个拿奖数量破吉尼斯纪录的艺人。
刘德华和李连杰在演戏之余都热衷于公益,李连杰成立了壹基金,帮助了很多需要帮助的人,非常伟大。2007年李连杰创办壹基金,成为亲善大使,而创办壹基金在国内个人是不可以的,最后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李连杰将国籍改到美国。所以大家都误会李连杰改国籍的原因了。
而刘德华也一直热心公益,汶川地震的时候,第一时间和张国立捐了10万块,知道灾情严重后随后又马上追捐了5000万。但对媒体只字未提,可见刘德华的低调和做慈善的决心。紧接着又发动明星举办慈善演唱会,所得善款全部捐往灾区。
综上来看,两位都是非常优秀和伟大的艺人,媒体做出“1个李连杰价值6个刘德华”的言论实属不妥,《投名状》导演陈可辛也怒斥了这件事。
刘德华和李连杰都是很优秀的艺人,小编个人而言喜欢华仔多一点,希望以后媒体不要再做这样的比较,让两人投入更多的精力拍出更多好的作品回馈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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