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北京海淀人民法院称受理了华谊兄弟的侵权诉讼:因微博用户“公元1874”捏造散布“华谊公司为给自家电影留出排片空间,动用行政力量干涉其他电影档期”的虚假消息,降低了其社会评价,华谊兄弟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微博删除其用户“公元1874”发布的所有侵权内容,并提供该微博用户的注册信息。
16年,有关《我不是潘金莲》的拍片争议的微博转发量达到了11869次。
海淀法院的通稿中详细的披露了华谊兄弟诉讼表述:因新浪微博用户“公元1874”捏造散布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排片虚假消息,称“因华谊兄弟向广电诉求,要求给11月18日上映的《我不是潘金莲》留出排片空间,原定同日上映的《哈利波特》外传《神奇动物在哪里》正式宣布推档,推迟到11月25日上映,而《萨利机长》也推迟到12月9日上映”,该微博转发达11869次,评论达1591次;而2016年11月18日,该用户再次发布微博评论原告出品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及该片导演,并在结尾处说,“电影外的冯小刚[微博]却利用官僚制度强行挤走同期上映的……让自己的电影排片量一家独大”。原告认为,上述微博捏造并散布“华谊公司为给自家电影留出排片空间,动用行政力量干涉其他电影档期”这一虚假消息,引发社会公众对原告的攻击、谩骂甚至抵制,严重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该虚假信息在互联网广泛传播,造成恶劣影响。
海淀法院称,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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