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李易峰将天涯网、豆瓣网告到法院
在2014年开始,李易峰就经常发现了豆瓣网还有天涯网等网络平台上面,出现了大量的对他进行污蔑诽谤的帖子。有的帖子说李易峰是同性恋,有的说李易峰曾经整过容,甚至有的网站里面的内容索性直接就使用带有侮辱性质的言论。如“傻×、脸丑人贱、猥琐、下三滥”等,这些内容在网友、粉丝中流传,给李易峰及其家人造成了不良影响。后来李易峰以侵犯名誉权为理由,将天涯网、豆瓣网等社交网站告上了朝阳法院。李易峰要求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涉嫌诽谤的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内容,向原告提供具体实施侵权行为的用户的真实姓名、对应注册昵称、联系方式等信息,此外,李易峰还要求被告在网站首页公开赔礼道歉七日,并在侵权范围内公开声明以消除影响,且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余万元。
2、 唐嫣起诉关八侵犯肖像权
8月14号,知名的微博网友关爱八卦成长协会发表文章说道,深度开八傻白甜唐嫣为何一出作品必有绯闻,一出绯闻必被对方打脸,以及作品和负面新闻成正比的背后真相!”并配标题为《揭秘唐嫣炒作恋情屡被打脸的背后真相及幕后黑手》的视频,对此,唐嫣工作室当晚要求”关八“即刻删除不实视频,否则法庭见,但”关八“并未删除视频,反而指唐朝工作室煽动粉丝对其进行谩骂。随后,唐嫣的工作室正式的对“关八”进行起诉,起诉侵犯唐嫣肖像权,并对其造成诽谤,同时对唐嫣经纪人纪如璟进行侮辱。唐嫣工作室要求,关爱八卦成长协会删除视频,对唐嫣及经纪人纪如璟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精神损失。不过,”关八“却并不买她的账,立即转发了唐嫣方发出的律师信,并评论称“此声明堪称优秀范本!供其他艺人及团队仔细研究学习哈哈!”。
3、 邓超追究圈内老鬼博主
在2015年的6月份,新浪微博名为圈内老鬼的博主在其微博内发布一篇文章,其文章内容为“哎!又一跑男出轨了”、“明天10点,约?”的针对邓超的造谣诽谤。随即之后,“娱乐圈揭秘”、“圈贰爷”等博主迅速呼应,大肆进行造谣诽谤,由于“圈内老鬼”等人的恶意造谣诽谤,自2015年6月17日起在新浪微博平台上迅速形成“邓超出轨”的微博话题。之后,邓超工作室针对“邓超出轨”传闻发声明,表示该传闻纯属造谣,已严重扰乱邓超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博主行为已涉嫌构成诽谤罪,将严格追究各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4、 廖凡追究李隽宇的造谣行为
在8月14日的时候,微博名为“芒果李隽宇”发布了一条关于廖凡父亲廖丙炎的微博。随后引起了媒体和网友的热烈关注。该微博称“湖南大众传媒学院影视艺术系系主任廖丙炎,与教务老师张欢通奸”,8月15日,廖凡方面立即发布律师声明,严厉指责李隽宇无中生有、恶意捏造,要求李隽宇公开道歉。 8月16日,事件另一当事人张欢夫妇在微博发表声明,斥责李隽宇微博内容不实,并在声明中表示曾备受李隽宇骚扰,证实李隽宇曾到学校殴打张欢,17日,廖凡在微博发表长文,再次谴责李隽宇的造谣行为,并表示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到底。
5、 霍建华被指嫖娼留有案底
一则《横店昔日风月:上百男星曾涉嫖留案底》的新闻在网上流传,文中以姓氏缩写的方式提及不少男星在横店拍戏期间均有过招妓等行为,一时间引发不少猜测。微博名为“沙河小子”和“函数公”的账号则分别以名字缩写和直接点名的形式指出文中涉及男星霍建华,引得不少网友热议。不久之后,霍建华工作室在微博上公开发表律师函称霍建华本人与招妓传闻无关,更要求发布该新闻的网易娱乐及“沙河小子”和“函数公”等账号在二十四小时内删除相关新闻,并在三日内向霍建华公开道歉。
6、 章子怡涉嫌与高管富商存在金钱交易
在2014年的时候,一站式网络平台公众账号已经玉西新娱乐的公众号称章子怡现在被禁止出境,同时还涉嫌参与高官、富商存在有着巨额的金钱交易。这个消息一发布就在各大社交平台上面广泛的传播。章子怡指出这是二次传播关于章子怡的不实报道,章子怡团队即时发出律师函,要求对方删除诽谤信息并道歉。2014年8月19日,相关诽谤信息已删除,其中“玉西新娱乐”公众账号连续三天公开向章子怡致歉。
7、 孙楠被指涉毒巨星
在2012年的时候,演员孙兴和莫少聪因为吸毒所以被警方拘留,而在孙兴被抓之后,接受警方的讯问之时,为了能够争取坦白从宽,疑似将演艺圈的吸毒内幕和盘托出,并供认毒品的来源之一是一名内地的重量级艺人“卖家”。而孙楠也因此无端“惹祸上身”,被舆论猜测为孙兴供出的内地重量级艺人。在4月22日凌晨,某网站刊载了题为“涉毒巨星已离异形象健康”的文章,称涉毒巨星在内地歌坛数一数二、形象挺健康的、离婚,并配有孙楠照片的剪影图。同日6时许,网友“言成”在其博客上发表“爆孙兴案拆家已被抓,牵出吸毒明星超过30人”一文,在文中表明吸毒明星非孙楠莫属,同时在文中刊登了吸毒巨星剪影图及孙楠的对比照片。孙楠随后将某网站和网友“言成”告上法院,以侵犯名誉权为由,索赔100万元。9月21日,孙楠和“言成”已经在庭外达成和解。
8、 张馨予被指曾经坐台
自从出道以来,关于张馨予曾经是坐台小姐的传闻一直就没有停止过。在2012年的7月份,微博的实名认证用户“港怂萨沙”发了这样一条微博:“张馨予原名张燕,当初在无锡某夜总会坐台,转到杭州某夜总会坐台,杭州红牌,出台很贵,起码3000元。”此消息一出,令张馨予的“坐台”传闻愈演愈烈。气愤之极的张馨予随后在北京召开“坐台”谣言澄清记者会。期间,张馨予请来证人希望还自己清白名誉,并现场签署起诉状,对造谣者夏萨沙微博捏造谣言提起诉讼,索赔50.5万元。
2014年9月12日,被告“港怂萨沙”于2014年9月12日在《法制日报》刊登了一则道歉声明。声明中表示: “本人2012年7月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对张燕女士(艺名张馨予)发表了不负责任的言论,使当事人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在此深表歉意并希望得到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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