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拍81集的《芈月传》时,刘涛的片酬已经逼平孙俪,拿到了3200多万元的片酬。拍完《欢乐颂》她的身家更高了,就像《欢乐颂》中自己扮演的安迪一样,刘涛日前已经成为娱乐圈的隐形女富豪。
拍《欢乐颂2》更是爆出刘涛片酬不低30-40万/集!小编算一算,以每集40万来算,《欢乐颂2》共有55集,一共是2200万元。刘涛拍《欢乐颂2》就能赚2200万元啊。大家可能觉得这个2200万元是税前收入,在缴税之后,会低很多。但小编咨询了不少制作公司,一般来说,明星的收入都是要求税后,所以大部分的钱都是由影视剧制作方或者活动的主办方垫付,增加的成本也是由他们来埋单。
明星的高收入引人关注,但是,大部分人可能从来没有关心过他们如何纳税。可这种事情,监管部门是不会忽视的,比如,近期,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就盯上了明星!2017年2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印发了《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提出以股权转让、投资公司、基金、证券、演艺公司等行业和领域为切入点,并且统一选取30名企业高管、演艺明星,下发地方税务局,开展个人所得税及相关联的企业所得税检查。
一位长期研究高净值人群的税收人士对媒体表示,不少名人都属于高净值人群,根据以往的情况来看,避税方式和手段基本相似,比如在避税地或者低税率地区注册公司、放弃国籍、设立信托等。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蒋震看来,现在需要对名人的收入进行全口径管理,除了出场费、代言费、广告收入,股权转让也应该纳入管理口径,未来推进个人所得税的综合与分类改革时,可以考虑把高收入阶层纳入综合计征。
“明星收入流动性很大,需要协调所得信息的宽域和属地管理,明星税收是应该按照户口所在地还是收入所在地进行征收,需要各个不同地区收入情报进行交换。按照风险管理,风险点比较高的群体,稽查力量倾斜。”蒋震这样告诉媒体。
忙着各地奔波捞金的明星们,一般都很少关注自己工作室的缴税问题,殊不知风险已经站在了他们的身后。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2002年轰动了整个娱乐圈的刘晓庆偷税案。这是中国第一起由警方介入的明星偷税案。2002年7月24日,刘晓庆因涉嫌偷税漏税被公安机关正式逮捕,据报道专案组从刘晓庆公司账面上查实偷逃税金额196万元!很明显这不是刘晓庆个人所为,但刘晓庆作为法人代表必须要为此接受惩罚。
阿根廷足球运动员梅西也一直身陷偷税丑闻的风波之中,2013年西班牙税务部门起诉梅西和他父亲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隐瞒收入,逃税400多万欧元。实际上,体育明星通过各种手段避税已经司空见惯,有报道就指出,像“免税天堂”摩纳哥就是很多体育明星定居的地方,每一位明星背后都有一个强大的财务顾问团队,帮助他们尽可能地多赚钱而少缴税。
在中国,明星不仅仅涉及演艺的税收问题,还涉及股权交易、资本运作等税收问题。一位财税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现在明星的片酬、广告、代言之类的收入基本都由自己的经纪公司运作,而入股、股权交易的“猫腻”更大。
但终归名人的高收入以及纳税情况已经引起税务部门的重视。某地税务局正在为适应新的税收工作形势,运用大数据实施信息管税,着力加强税收情报管理,发挥税收情报的准确性、实效性和针对性的特点和优势,提高税收风险应对水平,特别是针对演出行业等进行重点行业的生产经营、运营模式、收入来源、权属转移以及演艺人员等高收入人群投资和消费等方面开展税源分析,加强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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