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8日下午3点多,贵州黔西南州交警支队高速大队的民警,在晴兴高速公路长耳营服务区,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浙江籍越野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就在仪表盘的位置,放着一部手机,驾驶员黄某,双眼还紧盯着手机屏幕看得津津有味民警再仔细一看,驾驶员的手机里,竟然正播放着热播电视剧《人民的名义》 。
据了解,驾驶员当天和朋友一起驾车,从汕昆高速公路兴义东收费站上路后,他就一边开车,一边通过手机在追剧。
而在调查过程中民警还发现,驾驶员不仅涉嫌危险驾驶,而且他还没有随身携带驾照。按照相关规定,民警对他的两项违法合并处以驾驶证计三分,罚款2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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