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娱乐圈好人缘之称的汪涵,因拍摄方便面代言广告,遭网友吐槽。近日,从汪涵代言方便面的广告拍摄现场流出这样一段视频,这在网友中也是“炸了锅”,质疑声一片。当时汪涵正坐在一处草地旁边的池子上,一边吃着方便面,摄像机一边开始进行录制。当摄影师说了声“好”后,却发生了令人吃惊的一幕,只见汪涵将嘴里没嚼几口的方便面,直接吐到了旁边一个红色塑料桶中。
没想到汪涵的这一举动也引来争议。有网友说:自己都不吃,让老百姓去吃?还有网友说,明星代言认钱不认货。对于上述视频,汪涵经纪人转发了一份声明。声明称,拍摄食品广告是一件非常繁琐的事情,尤其是涉及吃面的镜头,除了要考虑光线、镜头角度、对焦虚实、镜头运动等因素,还要兼顾艺人的动作与表情、面品的外观与质感,都要在同一个镜头中达到完美,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一个镜头往往要拍摄几十遍。而当天拍摄了三则有吃面镜头的广告,需要近百次重复吃面的动作。
最近几年,因明星代言的产品,给消费者受到伤害,要求明星赔偿其损失的案例不断上升,由于没有相关法律制约,消费者告明星的诉讼案,往往不了了之。2009年,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有了新的规定,“明星代言将承担连带责任”,明星助虐虚假食品广告理当受到重罚。
几年前, 侯耀华代言的10条虚假广告,被央视《新闻1 1》曝光后,激起网友的愤怒,网上责骂声一片,有网友就大骂侯耀华是国内最大的虚假广告批发商,相声大师、侯耀华的师傅常宝华老先生,也忍不住发话,要求侯耀华必须站出来道歉,给公众一个说法。中广协也曾说过,他们查处了侯耀华多次代言的虚假广告。
明星做广告,原本无可厚非,明星本身就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如果不加以利用,也是对资源的浪费。但是,明星为代言的广告要负道义和法律责任,如果代言的广告的确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害,可视具体情况追究代言人的连带责任。因为,对大多数公众来说,对产品的信任已经几乎等同于对明星本人的信任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很多不明真相的网友这次真的冤枉了汪涵,汪涵敬业在圈内是有口皆碑的。拍广告和拍电影一样,哪怕是一个微笑,为了真实,有时候都要拍10几次。再美味的食物也不可能吃上十几次、几十次,那还能咽下去吗?吐出来很正常。当年陈佩斯的春晚小品,拍一个吃面条的镜头,他硬是把一桶面条吃完,最后瘫倒地下。一个正常人一次吃5捅以上方便面,他已经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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