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因在家尽孝没去做官,后父母去世后,知天长(安徽天长)县,知端州(广东肇庆),一直做到枢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后世称其为“包孝肃”。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包拯在历史上留名首先是因为他的孝,“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是同朝为官的欧阳修对他的赞誉。许多戏曲小说及影视中,讲述包拯从小受父母遗弃,由包拯大嫂带养成人,尊称其为“嫂娘”。真相是包拯的幼少年时代,深受父母宠爱和教养。包拯刻苦读书,二十九岁考中进士甲科。为了尽孝奉养双亲,请求到安徽和州(今安徽和县)做官。但他父母亲希望儿子在自己身边,包拯便决定辞官在家孝敬父母,父母去世,守丧期满,在家乡父老的劝告下,包拯才到天长县(今安徽天长)任知县。
包拯其实是白面书生,黑面是创作出来的艺术形象,戏曲上主要是突出他的铁面无私,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形象。由于要尽孝所以,包拯正式踏入北宋政坛时,已年过四十。人到中年包拯才真正开始人生辉煌的主业:弹劾(你没有看错是弹劾,不是断案)!面对腐败的朝政,包拯火力全开,不留情面。比如,宠妃张贵妃的伯父靠关系连升四次,包拯一共弹六次,还骂他是“盛世垃圾,白昼魔鬼”。贪官王逵“不顾条制,苛征暴敛,殊无畏惮”,包拯一共弹了他七次。最“离奇”的是他弹劾宰相宋庠,宋庠既无贪污也无苛政,而包拯弹劾他是因为他尸位素餐。年近六十的时候包拯暂代开封府尹,从此开封有了包青天。在开封期间,包拯改革诉讼制度,确实是一个为民请命的好官,但其实包拯在这个位子上只做了两年,然后就被调到三司使主理国家财政,在这个位子上包拯发挥了他杰出的经济才能,改革国家和百姓买卖关系卓有成效。而影视剧中的断案如神,其实不然。讲述他断案的文献故事,只有区区一处(“牛舌案”)。正史中的包青天刚正不阿确实不假,要说断案本领,着实不咋的。
包拯执掌京城,执法严峻,一方面对权贵刚正不阿,可另一方面对百姓也毫不留情,一律公平对待。这点,和寻常官员偏袒权贵不同,和士大夫偏向小民也不同。应该说,包拯的态度更加理性。只是,理性的包拯也有被感情挟持的时候。一旦感情用事,以公平刚正自律的包拯也不免犯浑。一次,京城某街道发生火灾。宋都汴京的商业区和住宅区混杂在一起,并且有许多店铺商贩占道现象,交通拥堵,一旦发生大火,后果不堪设想。包拯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看到府尹大人都行动起来,各有关部门自然不敢懈怠。包拯看到现场烈火熊熊,大火已经延及十多家房舍,很是焦虑。这时有个人跑来请示:“是到甜水巷取水,还是到苦水巷取水呢?”包拯一听大怒:在这样紧张的时刻,竟然还问这样糊涂的问题!救火还分甜水苦水吗?于是断定这个人有意戏弄,竟下令将这个人当场砍头。整个火场的官员百姓,没有一个不感到害怕,人人对包拯“畏服”不已。 这则故事出自《独醒杂志》,作者为南宋学者曾敏行,杨万里曾给此书作序,称赞此书:“其载之无谀笔也。”在曾敏行看来,这个请示者是个“无赖子”,一伙无聊青年聚在一起,想故意戏弄包拯,于是有这么一问。不过,就算此人是有意戏弄,也罪不至死。不过说了一句玩笑话,却被包拯砍了脑袋。为官如此任性,罔顾律法,以个人感情作为断案依据,包拯罔称青天。判案也曾中“苦肉计” 包拯为官,号称明察秋毫,可实际情况真是这样吗?沈括《梦溪笔谈》中记载了包拯的另一件糗事。一个大款犯法,按律当受杖刑。大款有钱,可包拯廉洁刚正不爱钱,于是大款找到了负责打板子的小吏。小吏收了红包,就指点说:“你今天会见到府尹大人,他盘问之后必定会把案件交给我。这时你只要大喊冤枉,其他的事情都交给我。” 包拯带大款上堂,一番盘问之后果然交代小吏用刑。大款便如小吏交代的大喊冤枉,小吏大声呵斥道:“你只要老老实实接受杖刑就可以离开,何必多说?”他是在包拯面前表示,大人已经断案,自然不会有错。 一般官员自然喜欢这样的奉承话,可包拯不同,听后不喜反怒,认为小吏只是小吏,根本没资格评价案件,此举有弄权嫌疑。于是下令停止对大款用刑,无罪释放,却把小吏拖下去打了十多板子。
历史上没有史书记载过宋朝有展昭,公孙策这些人。宋朝也根本没有状元陈世美,也更不要说附马爷了。狸猫换太子案,为仁宗认母,查明真相,立了大功,被仁宗任为首相更是无稽之谈。历史上是有仁宗认母故事,但非包拯断案,那时包拯还在家尽孝父母,而包拯从来没有当过宰相。历史上的包拯,不愧为值得肯定与歌颂的政治家、改革家与律专家。为人刚直,不会两面三刀;大公无私,不谋私利;廉洁严明,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办案从不徇私,不舞弊,受到百姓的爱戴,百姓都把他看作是正义之神的化身,传为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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