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政协文艺界别,不少委员针对一些年轻演员收入虚高、艺德差的现象进行了讨论。有全国政协委员不解:当红年轻演员的收入居然超过了一个几百人的中型企业。(3月13日《成都商报》)
不可否认,一个拍戏不背台词、用替身的不敬业的“小鲜肉”演员,一年的片酬、代言费收入,超过一家几百人的中型企业,这确实不是一种正常现象,而是一种畸形现象,让人不能接受。而且,“小鲜肉”演员拿“天价片酬”,直接压缩了影视剧的制作成本,造成影视剧制作粗糙,影响了影视剧的质量,导致烂片泛滥,这是饱受社会尤其是文艺界诟病的根源所在。但是,换位思考一下,年轻演员的“天价片酬”超过中型企业的利润,这不能完全怪“小鲜肉”演员,更不能把责任全归咎在“小鲜肉”演员的头上。
在演员群体中,能够拿到“天价片酬”的演员终究只是极少数人,绝大多数演员的收入并不算“天价”,有不少群众演员的收入跟普通工薪族并没有太大区别。拿极少数拿“天价片酬”的“小鲜肉”演员,与部分低利润的劳动密集型的中型制造业企业比,这本身就不科学、不合理,两者之间没有可比性。而且,劳动密集型企业利润低,归根结底是企业自身的技术含金量低
事实上最关键的是,不管是“小鲜肉”演员拿“天价片酬”,还是劳动密集型中型企业利润低下,这本身都是市场的选择,是市场行为,符合价值规律,并不能简单理解成市场失灵。
“小鲜肉”演员拿“天价片酬”,那是制片方心甘情愿掏的,不是“小鲜肉”演员逼着制片方给的。在影视圈,可供制片方挑选的演员有很多,制片方如果嫌“小鲜肉”演员的片酬开价过高,占据投资成本的比例太高,完全可以选择那些片酬低的艺术家、演员,不必非得选择“小鲜肉”演员,更不必追着、求着“小鲜肉”演员。说到底,相比较“小鲜肉”演员拿“天价片酬”而言,“小鲜肉”演员普遍是影视剧收视率、票房的保障,“小鲜肉”演员参与拍摄的影视剧基本上都能有一个高收视率和高票房,可以为投资方赚回更多的钱,这才让制片方觉得给“小鲜肉”演员掏“天价片酬”是有利可图的投资,这类演员不是多了,而是少了。从这个角度说,“小鲜肉”演员片酬超过中型企业利润,与其指责“小鲜肉”演员,不如反思投资方、制作方在演员片酬上的投入。
笔者以为,既然“小鲜肉”演员片酬超过中型企业利润是市场行为,那么要解决这种现象,只能回归市场,需要依靠市场自行矫正,而不能依赖行政手段,不能简单给演员片酬设上演。一方面,在剧组演员片酬开支上,可以尝试引进NBA的球员工资帽和奢侈税制度,根据影视剧投入成本、个体演员片酬占比不同,征收税率不同的税收,通过收税机制限制演员片酬占据影视剧投资成本的比例。其次,引导行业自治,鼓励制作方自觉降低、拒绝“小鲜肉”演员的“天价片酬”现象。再者,以政策为导向,进一步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型升级,提高技术含金量,提高行业利润。
(中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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