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9日起,网剧、网络大电影备案登记制正式开始实行,这就意味着网生内容的审核便捷之路彻底终结,将与传统影视剧统一标准。此消息一出,一时激起千层浪,几家欢喜几家愁。小啥作为一个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人,现在就这一政策的颁布分析一下,这其中有何喜有何忧。
先来划一下重点:1、所有视频网站的网络大电影、网剧、网综等网生内容都需填写重点网络原创节目信息登记表,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并由视频网站统一盖章报送省局备案。2、备案登记的网大和网剧,要填写不少于1500字的内容简介和不少于300字的思想内涵,且备案名称必须与上线播出名称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拍摄重大和特殊题材。
这一制度的突然颁布,肯定会让很多网生内容的制片方措手不及,以前没有十足准备,想边拍边改的,这次肯定不行了;主题越拍越离谱的,肯定也不行了;就连那些想蹭热点事件的,也更难了。
1、本次需要报备的不仅仅是网剧和网络大电影,满足以下四条标准之一的所有网络视听节目,都需要备案:
<>网站招商主推的节目(重点推荐宣传的);
拟在网站(客户端)首页推广的节目;
拟优先供网站会员观看的节目;
投资超过500万的网剧或投资超过100万的网络电影。
>更重要的是这项制度的颁布针对的不仅仅是网剧和网络大电影,备案几乎涵盖网络电影、网剧、网综等所有视听节目。这样看来的话,很多急需整改的直播类节目,恐怕也不会成为漏网之鱼。
2、备案登记需说明思想内涵,与电视剧标准统一
备案登记的网大和网剧,除了需要填写不少于1500字的内容简介之外,还需要须对思想内涵作出不少于300字的概括说明。而且节目备案名称必须与上线播出名称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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