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1月17日电(记者 刘彤)近期,在各大卫视热播的电视剧《锦绣未央》被爆出涉嫌抄袭剽窃数十位作家的作品。针对屡屡发生的影视作品侵权事件,北京市政协委员王浙滨表示,在这些影视作品侵权案中,大多存在“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问题,甚至有侵权者在官司败诉后依然不黑反红、名利双收。编剧们面对制片公司人人自危,成为防不胜防的弱势群体。长此以往,不利于影视剧行业的健康发展。
王浙滨
作为一名制片人,同时也是一名编剧的王浙滨在北京市政协全会上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力度保护原创,严惩侵权。她建议在备案立项、确立原创编剧的授权书上严格把控,不能让剧本带有侵权行为而投入摄制,让侵权作品扩散到社会。对法院终审已经判决侵权的机构和侵权者,依据《行政许可法》第65条,对于违法作品,应该及时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采取行政行为,禁止播放,吊销其影片的许可证。王浙滨还建议,对法院终审已经判决侵权的机构和侵权者,政府有关部门、学会团体,应该将其列入黑名单,根据侵权程度,罚令其3年或5年,像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的足球运动员一样罚下场,像涉毒涉黄的演艺人员,不得投入拍摄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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