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一审法院对刺杀辱母者的判决超越了人们可以接受的心里预期,甚至有人开始质疑法官的公允。此刻,暂且不谈法律是否真的过于刚硬,审判结果是否应该通通人情。编者想和大家一起看看,惨剧背后,辱母杀人案的尖刀究竟应该刺痛谁?
罪魁祸首――猖獗的涉黑地下钱庄。此案中,最戳中人们痛点的无疑是那11名毫无人性的高利贷催债者。《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坚决取缔高利借贷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为血案的导火索,涉黑高利贷组织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严厉打击。相比于制裁造成命案的被告人于欢,百姓更想看到恶性催债者受到法律的严惩。
推涛作浪――涉嫌渎职的当事民警。民警在接警后,只是说了“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这样一句轻飘飘的话后随即走人,对于事态恶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案中已有严重的人格侮辱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即使未达到犯罪的程度,至少也属于治安案件,警方理应依法处理,而不能放任不管。因此,本案中的相关警察确有渎职之嫌。
当然,由于目前一审法院的判决书没有公布,媒体在案件描述上的一些措辞也许有不够准确的地方。而且,于欢已经提出上诉。他的上诉代理人殷清利仍继续主张于欢的被迫还击至少属于防卫过当,并且于欢听从民警要求交出刀具并归案、在讯问中如实供述等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所以,律师在积极寻找救济手段,也许还有转机和补救的余地。
总之,道理很简单,人们感到不公是因为审判结果似乎规避了“事出有因”规避了“人之常情”,感到愤慨是因为一些恶势力依然逍遥法外。二审是否会将于欢的行为算作正当防卫还有待观察,但我们依然相信公正威严的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有碍社会和谐的违法分子。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 200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