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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汪清县公安局东光派出所破获了一起入户盗窃案:两名嫌疑人因结伙偷光邻居家9只土鸡被抓。警方在讯问盗窃原因时,两人竟然交代偷鸡不是为了自己吃,而是看了《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电视剧后觉得应该孝敬被称为“上仙”的“狐仙”。(3月20日新文化报)
曾频频在电视网络报刊中看到过,五六岁懵懂的小孩因模仿电视动画片中超人从天而降的英雄形象,从自家的窗户上“飞”出去。小孩子处在无知、懵懂、模仿等年纪做出这些“匪夷所思”的出格事情是“意料之外,亦是情理之中”。
然而今日,竟有两名嫌疑人结伙偷光邻居家9只土鸡孝敬“狐仙”。究其原因,也让人大跌眼镜,而是看了《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电视剧后,觉得应该孝敬被称为“上仙”的“狐仙”。暂且不谈,这两名嫌疑人因偷盗罪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光听着盗窃嫌疑人的盗窃土鸡解释理由就让人瞠目结舌瞬间石化。
再者,“上仙”“狐族”的,都是神话故事、电视剧情节,作为成年人,至少有点生活或者社会上的阅历。首先,“小儿科”的分辨是非的能力都没有,未免让别人来看来是无知呢,入戏呢,还是思想上的蜕化呢。其次,既然是祖辈家庭奉供的“上仙”,显然是一种寄托保家平安,子孙富贵的希冀,而先前被“遗弃”的“上仙”,这次又重新虔诚的“供奉”,却用偷盗而来的土鸡作为贡品孝敬,其虔诚的心意又在哪里呢?
虔诚供奉自己的“信仰”无可厚非,但是不能以此为借口越足法律的界限。受到了法律刑法的处罚,啥“上仙”都保不了你。
中国上下五千年的传统社会积淀下来的“陋习”仍然存在一些人的骨子里,一时间难以祛除。中国有句老话,“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中国人,特别在一些交通阻塞,地区偏僻,现代化的科技信息都没有覆盖的地区。只要对自己有用,什么都信。但没有用时,什么都不信。
还有一种现象,全国各地的多些庙宇,里边是孔子、释迦牟尼、三清、玉皇大帝,关公、财神甚至上帝都放在一起享受香火的“孝敬”。无论是到庙宇的求神拜佛,还是把“某某仙”奉迎到家中“供养”,其实都是一种精神的寄托和慰藉,精神领地的空虚和荒芜需要某种精神食粮的填充和支撑,这并无可厚非。但是,“孝敬”神位的贡品变得“不干净”,供奉的神灵享用的亦会不开心的,更别说其他美好希望的庇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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