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们越来越追求创意、新奇,以前那种送钻戒摆鲜花的求婚方式已经不能引起吃货们的注意了,毕竟嘛,求婚最重要的是心意,不是内容,所以,只要求婚成功,婚姻生活幸福,谁也不会在意求婚时用的是钻戒还是小龙虾。
男子用小龙虾求婚
这年头摆蜡烛、送花都已经out了,吃货们已经用上美食诱惑这样的大招来求婚表白了!
6月29日报道,南京,一名男子的女朋友爱吃小龙虾。于是他就想出了一个非常令人惊讶的求婚方式:用99份小龙虾向女友求婚。
在现场,男子把小龙虾摆成心形和“LOVE”的造型,把女友叫到了这里,并向她求婚。
女孩子在求婚过程中捂着自己的脸,一副害羞的样子,并接受了他的求婚。周围观众不断的发出惊讶声:这样也行?有人对现场的小龙虾进行了估算,如果一盒按40元钱,那么99盒就是3960元,比起花来,还是便宜又浪漫啊。
据网友表示:最后男的还送我这个观众一盆龙虾。开心。祝有情人终成眷属!
求婚的钻戒需要返还吗
近年来,随着人们越来越追求创意、新奇,以前那种送钻戒摆鲜花的求婚方式已经不能引起吃货们的注意了,毕竟嘛,求婚最重要的是心意,不是内容,所以,只要求婚成功,婚姻生活幸福,谁也不会在意求婚时用的是钻戒还是小龙虾。
但是,求婚虽成功,却并不一定所有人都能步入婚姻殿堂。那么,如果最后结不成婚,是否应将求婚时赠送的礼物返还呢?特别是钻戒一类价值较大的礼物,返还需满足哪些条件?
首先,求婚时候送的戒指,应视之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即附条件的赠与。《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因此,以结婚为条件,求婚时赠与的钻戒,具有人权与道德的双重价值,接受赠与方,如果反悔,则应当退还戒指。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送戒指方反悔,接受赠与一方无过错,《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从法律上讲,所附条件(以结婚为目的)仍未成立,从法理上讲,受赠与方仍应返还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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