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王国华律师微博透露,6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酒仙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11位作家诉《锦绣未央》抄袭案中的另外十案。此次审理诉《锦绣未央》抄袭案的十位作家及小说有:维和粽子的《公子无耻》、紫舞玥鸢的《啸剑指江山》、一个女人的《斗锦堂》、朵朵舞的《一斛珠》、御井烹香的《庶女生存手册》、希行的《重生之药香》(又名顾十八娘)、箫楼的《流水迢迢》、蔓殊菲儿的《胭脂泪妆》、意千重的《世婚》、楚云暮的《一世为臣》。
原告在诉讼中认为《锦绣未央》作者为秦简女士(本名周静)于2012年6月14日至2013年12月5日期间,以抄袭方式创作了文学作品《庶女有毒》,后改名为《锦绣未央》正式出版,作品抄袭了大量现有文学作品中的语句和情节,拼凑成为现有小说。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剽窃,应当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自2013年以来,《锦绣未央》时常引起涉嫌抄袭的质疑声。有网友统计表示,《锦绣未央》全书仅有九章是原创,抄袭作品数量超过了200部。2016年该书改编的电视剧热播,引发了更多人关注,也再度引起了抄袭争议。2016年11月,数名志愿者、作家及编剧发起了维权行动,认为该作品涉嫌大量抄袭现有文学作品中的语句和情节,11名作家将《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告到法院。2017年1月4日,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2月15日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完成证据交换。
2017年2月,知名作家温瑞安先生加入《锦绣未央》抄袭案诉讼,与之前已经立案的11位作家一起,共同维权。2017年4月24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11位作家诉锦绣未央抄袭案中的追月逐花诉《锦绣未央》抄袭一案,涉及作家小说《身历六帝宠不衰》,直至今日,开庭审理了另外十案。
审理过程中,被告辩称《锦绣未央》一书是被告独创作品,原告所指控的内容属于惯常表达,不具有独创性,所指控事实不能成立,即使成立,所主张数额过高,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何小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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