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报道,近日,内蒙警方侦破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案件,铲除罂粟1800余株。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是李某夫妇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无独有偶,在北京海淀法院近日正在审理一起类似因涉嫌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年过五旬的贾氏夫妻自今年2月至6月1日,进京半年时间不到,夫妻俩被发现在蔬菜大棚内种植罂粟540株。
更为巧合的是6月13日晚,广西融水县公安局同练派出所成功查获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案,依法扣押毒品原植物罂粟28株,抓获违法嫌疑人1人。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规定如下: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普法教育需警钟长鸣
从这些涉案人员的情况来看,普遍年纪较大,文化层次不高,多数对法律的认识不足以及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件的危害性没有清醒的认识。我们说刑法的目的除了惩罚犯罪,更重要的是要预防犯罪,因此,普法工作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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