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梅梅入住酒店,却意外发现房间内装有针孔摄像头。因担心隐私暴露,梅梅要求酒店担责,可酒店工作人员却称,摄像头早已陈旧损坏,并没有实际功能。如此说辞能否免责?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定酒店方侵权,判令其道歉并予以赔偿。2016年8月12日凌晨,梅梅又飞往伊宁市,和同机组工作人员一同来到该酒店。因频繁入住,酒店就像梅梅的第二个家,她进入客房后照常脱衣洗澡,随后入睡。
一觉醒来已是12日中午,梅梅躺在床上,忽然发现空调上有一个亮晶晶的黑点,她心里一惊,赶紧上前查看,没想到是个针孔摄像头。梅梅住的房间有个特点,洗漱间和卧室之间隔着一块透明玻璃板,而通过摄像头可以清楚地看到整个洗漱间。酒店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梅梅房间内装有针孔摄像头的事,他们并不知情,绝非酒店内部工作人员所为。据他们观察,该摄像头接口处的线头有陈旧性切割痕迹,早已风化,摄像头处于非拍摄状态,并没有发生侵权行为。
梅梅却认为她的工作和生活因此受到较大影响,遂将该酒店诉至法院,要求酒店向其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从法庭调查来看,虽然被发现的摄像头损坏不具备拍摄功能,但是客房内属于私密领域,酒店经营者未发现房间装有针孔摄像头,疏于管理职责,存在过错,已侵犯了梅梅的隐私权,给她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对此,法院判令某酒店到梅梅所在单位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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