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朗读者》所属制作公司“央视创造传媒”微博发布声明,直斥近日部分手机平台上出现的名为“朗读者-大型文化情感类节目”的app属侵权行为,称公司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声明中指出,“我公司享有《朗读者》节目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近日部分手机平台上出现的名为“朗读者-大型文化情感类节目’的app,直接使用《朗读者》节目名称和节目唯一主持人董卿的照片,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侵权。”
《朗读者》节目自2月18日播出后颇受好评,许多相关栏目也应运而生。但对于此类侵权行为,《朗读者》公司表示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公司的合法权利。
(实习生小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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