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管戏耍盲人按摩师残障人士的基本权利谁来捍卫 ?5月25日16点多,昆明市三市街忠爱坊,一位盲人按摩师弯着腰,追赶一名手拿音箱的城管;这名城管边跑边笑,在另几名城管中快速穿梭,躲避追逐。盲人按摩师靠声音判断方位,大喊“你们在剥夺我的权利。”不时还一个踉跄;旁边几位盲人劝他:“不要追他们,他们就是在逗瞎子。”五华区城管局副局长季冬介绍:他们是在对三市街路边盲人按摩进行劝导,将进行到这个区域没有盲人按摩为止。
盲人谋生不易,上街从事按摩,自食其力,本值得感佩;而在三市街居然自发形成有供有需、供需两旺的聚集格局,更应令人赞许、欣慰。可他们却遭到城管的劝导驱离乃至戏耍。有城管手提音箱循环播放:“请各位市民、游客予以支持,到正规机构、场所进行保健按摩……”;亦有城管偷拿盲人按摩师椅子……
昆明城管戏耍盲人按摩师 残障人士的基本权利谁来捍卫
城管所谓“劝导”,貌似还师出有名。可是,对情况特殊的盲人按摩师,就难道不能秉持以人为本,灵活疏导规范,非要僵化执法吗?在盲人的就业权、生存权与市容市貌之间,难道就矛盾不可调和,就不能谋求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折中方案?维护市容市貌,难道就只剩下劝导驱离一途,而别无其他选项?
保障残障人士生存权,促进残障人士就业,本是上位法律的明确要求。《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国家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在……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等等。《就业促进法》亦有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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