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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作为大众消费品,买卖交易更加市场化,现在已经有多个平台随时可以查看当天的票房。而电视剧的交易信息却比较封闭,行内人都是靠猜,之前的所谓“天价剧”,不管是单集1500万的《如懿传》,还是单集800万的《琅琊榜2》,都无迹可寻。出品方对于高昂交易价格也不置可否,整个行业基都在“猜测”中估摸市场体量。
文丨花津、鸿渐 编辑丨鸿渐
近期,先后有四部剧通过上市公司重大合同公告的形式发布交易信息。白纸黑字,令人神秘的电视剧交易价格终于浮出水面。这四部剧,分别是唐德影视号称投资5亿、由范冰冰主演的《赢天下》。另外三部都是慈文影视下属公司的剧目,成交价格高达9亿。
国产电视剧已经进入了“大片时代”,一些头部大剧的成交价不断达到上市公司重大合同公告红线,交易信息全程透明化。新剧君注意到,慈文影视12月19日发布重大合同公告同时,也发布了证监局监管决定书。
该公告显示,早在2016 年 4 月 20 日,慈文影视下属公司就和湖南卫视签订了《电视剧中国大陆独家首轮播映权转让协议》,合同总金额为 2.58 亿元,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总收入的 30.14%。但慈文影视并未披露该重大合同。慈文影视最新公布电视剧交易价格,实际上是在证监会监管压力下履行义务。
上市公司重大合同公告不断规范化,让电视剧交易市场变得更加透明化。随着电视剧成交价格的疯涨,今后慈文传媒、华策传媒、唐德影视等电视剧主流公司的头部大剧交易合同,都会在公告里发布。
唐德《赢天下》“裸身”公示,慈文三连发犹抱琵琶半遮面
在公布交易价格的四部大剧中,唐德影视“脱”得最彻底。不仅公布了剧名《赢天下》,“连单集800万,暂定总集数60集,总价格4.8亿”的敏感信息也一一公示。据悉,唐德影视2015年全年的营业收入5.37亿元,按60集4.8亿元的价格来算,《赢天下》光网络版权售价接近唐德去年全年营收9成。
慈文的3条重大合同公告,虽然没有提及具体影视剧名称。但根据慈文和各个平台发布的合作项目,以及公号对于这三部剧的“措辞”,业内人士已经猜的八九不离十了。
合同之一是:慈文传媒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蜜淘影业有限公司投资摄制的“古代传奇题材电视剧”于 2016 年 4 月 20同湖南卫视签署了《电视剧中国大陆独家首轮播映权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该剧首轮独家播映权和首轮非独家卫星播映权转让费用为2.58亿元。如此大的金额和时间重合度来说,该剧极有可能就是明年湖南卫视暑期周播剧场主打的《特工皇妃楚乔传》。
另一份合同是在12月14日披露的:12月13日,慈文传媒全资孙公司“上海慈文”就其作为制片方投资摄制的“传奇题材电视剧”同爱奇艺签署了《网台联播剧合作协议》,协议价格同样高达2.68亿。外界普遍猜测这部剧可能是电视剧版《爵迹》。
更在之前的11月11号,慈文传媒下属全资公司“定坤影视”就其资摄制的“当代都市题材电视剧”之中国大陆独家首轮播映权转让给湖南卫视,转让价格高达3.84亿。不出意外,这部剧应该是《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
总局备案集数有弹性,慈文9亿交易价单剧未破新纪录
根据以上三个合同,结合电视剧备案时的集数,我可以很轻松的算出每集的单价:
<>《楚乔传》暂定68集,转让价格是2.58亿,意味着湖南卫视380万元/集;
《爵迹》备案名为《临界天下》,暂定30集,转让价格是2.68亿,意味着爱奇艺900万元/集;
《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暂定60集,转让价格是3.84亿,意味着湖南卫视640万元/集。
>以上集数都是按照广电总局备案信息计算,不排除最后有重大调整。
《花千骨》、《青云志》都是58集,作为周播剧已经够长了。《楚乔传》的集数极有可能压缩,以58集计算,单集约为445万,这才符合赵丽颖“大女主戏”的身价。
《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是三笔交易最大一宗,虽然备案上写的是60集,但单集640万的价格对于湖南台来说实在太高了。该剧网传集数会达到80集,这样算来,单集480万的价格才符合湖南台的承受力。
至于《爵迹》,30集估计是备案时随便填的。即便按照50集来计算,单集也就536万。
这儿看来,慈文三部剧的交易价格没破新纪录:
<>《赢天下》800万元/集(网络版权)
><>《琅琊榜2》800万元/集(网络版权)
《孤芳不自赏》1000万元/集(网络+电视台)
《如懿传》1500万元/集(网络+电视台)
>国产电视剧进入“大剧时代”,政策倒逼电视剧交易市场越来越透明
这次慈文传媒在短短5周时间内发布3个重大电视剧合同让人眼前一亮,有一股清流的感觉。毕竟在电视剧是B to B的交易模式下浸淫越久,越发现交易的不透明性,简单说来就是“你交易了多少钱我并不知道”。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见光死”的交易肯定不是什么好交易。但这种透明可能不是上市公司主动为之,更多地是证监会加在头上的“紧箍咒”。据了解,今年证监会对影视行业监管日趋严格,因此影视公司信息披露也更加透明。
慈文的做法让业界得以了解电视剧和谁交易,交易了多少钱等基本信息,值得拍手称赞。但是这有可能不是慈文传媒主动选择的结果。
12月19日,慈文传媒在发布重大合同的同时,公布了一份证监会的“问责书”,大致意思是:你们公司2016 年 4 月 20 日就与湖南卫视签订了2.58 亿元的独播合同,金额占到你们公司上年度经审计总收入的 30.14%,达到信息披露的红线,你们为什么不披露合同内容?
对此证监会也对慈文传媒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尽快披露;二是要加强学习,该披露的时候要披露;三是要整改,还要把整改报告上交。
“其实政策一直都有,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信息披露标准,正常的按比例,比如达到上年度总收入的30%,这次慈文的披露还是因为金额比较大,以前单剧没有这么大的比重,所以不用披露。”一位对政策甚为知悉的人士告诉新剧君。
但是关于重大合同的表述一直比较模糊,虽然证监会有两个50%的规定,但是在具体操作中这个标准会被宽泛化,一般只要对公司利润、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的,都可以被称作重大合同。
虽然关于重大合同的具体量化指标有一定的弹性,但只要对上市公司经营、净利润或者现金流产生积极重大的影响,都被纳入在信息披露的范围内。因此目前市场上流行的动辄过亿的大剧都难逃监管。
无独有偶,近日证监会同样对游族网络在2014年和2015年的两次重大合同未进行信息披露提出批评,责令游族网络进行改正。
针对证监会的监管,上述知情人士发出“政策约监管,电视剧市场越透明”的感概。随着超级网剧和超级大剧的价格不断攀升,以后我们会越来越熟悉上市公司的电视剧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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