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律政剧”的《继承人》正在热播,编剧叫段祺华,几年前有一部同样热播的电视剧《金牌律师》,编剧也是他。其实,编剧可以算作段祺华的业余爱好,他的职业是律师,还是全国政协委员,人们常常在两会期间看到他的发言和提案。
从业30多年的段祺华笑称自己是“编剧中最懂法的,律师中最会写剧的”。尽管谈的是剧本,但他一开口,还会习惯性地以律师的思维,将问题一一拆解,再依照逻辑娓娓道来,时不时举出一些有趣的生活事例,说笑间让你明白这些法律问题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1983年,段祺华获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又得到法学硕士学位,以后再在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获得硕士学位。学生时代的段祺华是个文青,热爱朦胧诗和小说,16岁就在当地报纸上发表诗作,大学二年级那年在《长江文艺》发表的处女作小说,就是和法律有关的《辩护律师手记》。大学毕业时他又在《小说林》发表描写法学院校园生活的意识流中篇小说《心灵的震颤》,有4万字,在那个年代居然拿了700元稿费。
“那时我一边读枯燥的法律条文、研究西方法律史,一边写形象思维的诗歌、散文、小说,对从事文学创作有了许多想法。” 段祺华如此回味学生年代。
不过,这位法学院的高材生却被他文学上的导师、大作家徐迟泼了冷水——“你还是先专心读完法律吧。文学创作是中年以后的事”。言外之意,文学创作要有生活积淀。段祺华回忆这件事时总是笑呵呵地总结道:“这句话扼杀了一个作家,却成就了一个律师。”多年后,已是大律师的段祺华专门去看望徐迟老师,非常感激他当年的开导。
经过多年律师生活后,他再次回过头来从事创作,终于感觉到:“肚子里不再是空的了。我已经有了充足的生活素材和思想感悟,不需要再像以前那样,日夜冥思苦想了。”
为什么想起来写电视剧?他说初衷就是想把肚子里储存的法律故事统统都倒出来,拍给观众看。“我接一个案子,也就几十个人知道,但是一部电视剧,是几千万人在看,影响完全不一样啊。”
律政剧在英国、美国非常火,然而中国大陆却没这种叫法,也没人写,段祺华算是一种尝试。既然他是律师,所以笔下少不了那些案子,先是离婚案件,以后又是遗产继承案。从《金牌律师》开始,他就按照庭审中心制的方式下笔,在他看来,不如此律政剧就难以吸引人。尽管有人不断吐槽,但是很多律师同行却给他点赞,肯定他的探索,更有不少律师界的朋友说看了《金牌律师》以后,就可以了解庭审中心制怎么开庭了。
“律政剧是天生的影视题材,冲突不用找,永远在那里。而法与情,则永远都是冲突的。”这种戏剧冲突在《继承人》里尤为突出。“传统创作是先想开头,然后设置故事走向,再找结尾,这很容易跑偏。于是我借用了外来剧的写法,先想好结局,再倒推设置剧情,最后回到开头。”
“法无爱恨,人有情仇”。《继承人》用电视剧反映了社会热点问题,让观众在故事中学习法律,感受最真实的情感和人性。“我有几十年的律师生活,了解上千个案件。我发现一切社会热点事件背后,一定都是法律问题。”他这样认为。
《继承人》讲述的是与家家户户密切相关的继承案件,“遗腹子在母亲改嫁后,有权继承父亲祖辈的财产吗”“养女和亲生女在继承权上究竟谁优先”“私生子到底有没有继承权”……一部剧演下来,处处都是知识点。不过,在财产争夺、法律纠纷的背后,《继承人》更让人看到“情”,情可以直击人心,在利益前考验三观。段祺华写这部剧就是想呼吁回归优秀传统文化,期盼人们重家庭、重亲情,“财产是暂时的,亲情才是永恒的”。
依照段祺华的计划,有二十来部作品要做。在他的设想中,每部剧表现的都是法律上的一个专业领域,《金牌律师》是讲婚姻法的,《继承人》是讲继承法的,而正在创作的《股疯狂》三部曲是讲证券法的、《公司的帽子》是讲公司法的、《办公室风云》是讲劳动法的、《舌尖上的案件》是讲食品安全法的……
“中国要建成法治社会,一定要有作品去反映!”段祺华信心十足地说。(记者 陈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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